南昌工伤怎么赔偿?南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南昌工伤赔偿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南昌工伤赔偿在哪里办理?
医疗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注:
(1)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法规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南昌工伤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供养亲属抚恤金继续由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供养亲属,或者一次性向经办机构缴纳,由经办机构定期继续支付。
注:计算时间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和父母计算到75周岁;未成年人计算到18周岁。
办理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办理点领取);
2、工伤认定决定;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病历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