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劳动能力鉴定的处理程序
应遵照当地的具体法定。以上海为例,处理程序如下:
1. 申请:申请主体提交申请材料;
2. 鉴定:组成专业人家组,并由专业人家组提出鉴定建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 结论: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
4. 送达:鉴定委会应当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书面告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七)劳动能力等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
注:根据鉴定标准,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四、工伤待遇申领流程
(一)工伤待遇申领的条件
1. 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 用人单位按法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 工伤职工出事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法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工伤待遇申领的主体
1. 用人单位;
2. 工伤职工;
3. 工伤职工的近亲属。
(三)工伤待遇申领的受理机构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中心
(四)工伤待遇申领的材料
《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账户卡、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工伤医疗费用凭证、垫付费用的凭证等材料,具体可咨询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
若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证明,如辞职申请、退工单等。
(五)工伤待遇申领的程序
申请 > 受理 > 审核 >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