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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

2021-01-15 17:4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1月10日,2021年度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非就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根据相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相关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据了解,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已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并且,根据有关文件,所有一级、二级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可免除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直接免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本次非就业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以及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简称“失业人员”)。个人缴费金额为年缴费标准的四分之三,即33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650元/人不变;失业人员和户籍迁入本市不足10年的老年居民不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金额为980元/人。对按规定应予补缴的参保居民,按历年居民医疗保险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审核确认其补缴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度苏州市区非就业居民年度申报缴费期保持不变,仍为1月10日至3月25日,但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由原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调整为2021年4月至12月。并且,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将调整,今年9月至11月,非就业居民可再次通过社区办理2022年非就业居民参保缴费手续,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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