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成功办理申领登记的一个月后,申领单位经办人到原申领办理点领取社保卡,填写《重庆社保(市民)卡单位签收表》,并领取《重庆社保(市民) 卡个人签收表》。
2、申领单位领取社保卡后,负责保管好卡片和随-卡包装的社保卡副本、密码信封,并及时将社保卡发给申领人。
3、申领人在接收社保卡时,应亲自签收,填写《重庆社保(市民)卡个人签收表》,检查卡片、社保卡副本、使用指南和密码信封的完整性;如委托代领,则由代领人负责签收并承担相应的责 任。
4、申领单位须在领取社保卡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社保卡的发放和个人签收工作,并将个人签收表密封交还原申领办理的卡中心服务网点。
持卡人可以到重庆市民服务和社保卡管理中心或社保(市民)卡的银行代理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市民)卡的相关业务。可办理的具体业务是:社保(市民)卡挂失、解除挂失、补 卡、换卡、注销、更新信息、信息查询、医保帐户密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