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上调

2020-09-2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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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精神,结合南通实际,将全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上调至1721元。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是在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情况下,发放的一次性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去年南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6070元,则今年的补助调整为1721元,比去年增加148元。

  该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人员可登录“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依次点击公共服务、公共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输入社会保障卡上的“人员识别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进入后,点击“生育保险查询”,即可查到本人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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