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

2022-05-3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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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

  株洲生育、终止妊娠、节育、绝育手术等实行定点服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产、引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交验下列证件或证明:

  (一)单位参保证明;

  (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的,交验《生育保险待遇证》和《生育证》。

  (三)引产、育龄期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术的,交验医疗机构手术证明。非育龄期的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的,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的,交验单位(居住)所在地的区、县(市)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复通手术证明》。

  【2022年株洲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参保单位或职工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二)本人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是失业妇女的,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五)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六)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市劳动和社保部门法规的其他材料。

  任何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冒领或者多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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