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湖州市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3、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男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男方参保人员在女方生产前6个月连续参保并正常缴费,且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
二、湖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原件一份;
2: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4: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5: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企业类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为:医疗机构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并于生产后3个月之内到安吉商会大厦F座一楼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33-36号窗口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