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交了6个月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符合使用条件和范围。
待遇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待遇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符合我国生育法规的,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广州产假和生育津贴有关系吗?
妇女休产假或计生手术假,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相关法规》等法律、法规执行。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法规》相关法规发放,两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相关法规计算: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3.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4.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注意:用人单位不得以申请生育津贴为由减少或剥夺妇女依法产假的权利,更不能按生育津贴纳入计算天数或发放金额,来确定妇女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