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不是必须在三个月内领取的。
申请时间
1.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相关法规执行);
2.职工按照相关法规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广州生育津贴一共给几个月?
广州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相关法规计算: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3.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注意: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