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能报销人流吗?
广州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人工流产发生的医疗费用。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中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1.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
2.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待遇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拓展:广州生育保险产假结束后多久可以报销?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
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章不纳入的。
注意: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