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2)

2022-04-1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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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1.4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1.5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失业待遇转入接续: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

  (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基金转出)

  1.失业待遇转出申请

  1.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1.2居民身份证;

  1.3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

  1.4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1.5本人社保卡原件(无社保卡的可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

  1.6就业创业证信息核对表。

  2.失业待遇转出

  2.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2.2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办理流程

  1.转入

  1.1申请: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1.2 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给申请人。

  1.3 发函: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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