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全面推行“个人承诺”和“全程网办”的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官方APP,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2020北京市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申请条件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②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