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可以领取多少个月?(3)

2021-08-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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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成都失业金领取期限规定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

  a.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b.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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