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b、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出事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金。
(7)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标准的原则,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数额。
2、北京市农民工失业保险
(1)缴费比例: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纳社会保险。
(2)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标准由市劳保部门会同财部门提出,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