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及时将领金人员信息推送参保地失业登记经办机构,由其按法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纳入相关统计。
(五)所需材料:申领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网络渠道申领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