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州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上调养老金7月底发放到位

2022-07-13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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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鄂州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上调养老金7月底发放到位

  经两部批准,湖北省同意,近日,湖北省两厅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鄂人社发〔2022〕31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员2021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惠及全省近62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现就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方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适当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我国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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