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海门区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年参保缴纳额等情况,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个档次。其中,100元只适用于缴费困难人员。缴费档次调整后,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180元。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最低生活保证家庭成员,残疾等级为1级、2级的重残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困难群体参保实行重要帮扶,每人每年由区代缴10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按每人每年60元执行。
二、缴费方式
1、可携带银行卡到所在区(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居委会,通过“便民服务终端”直接转账缴费。
2、也可使用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直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