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工养老保险能否一次性补缴
请问到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是否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以后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一直缴费满15年,不能补缴。
我国相关法规,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法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拓展:
临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
| 城乡居民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实施时(平邑于2009年12月、沂水和费县于2010年10月开始新农保试点,我市2011年7月两项制全覆盖):
1)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2)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3)补缴部分不给予缴费补贴。
| 城镇职工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