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标准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月增发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当年月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当年月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4、月增发养老金=当年月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增发养老金合计比例×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领取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领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