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22年1月1日起,滨州市将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
在具体调整方式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式保持统一。
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