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新农合报销比例 2021年黑龙江新农合报销范围是什么?(2)

2021-11-0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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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医疗补偿标准

  (一)普通门诊

  1.门诊家庭帐户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从门诊家庭帐户资金中报销,无余额后再享受门诊统筹资金补偿。

  2.门诊统筹补偿

  ⑴补偿比例:门诊统筹补偿无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⑵补偿封顶线:全年按户设定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计算方式为家庭参合人数×20元,家庭成员门诊统筹补偿额累加达到封顶线后,不再享受当年门诊统筹补偿政策。

  3.门诊家庭账户和统筹资金由参合农村居民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可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且不限制报销类别,如辅助检查、化验、门诊手术、门诊观察床等项目。门诊统筹资金不滚存,不可抵顶下一年度个人参合费用。

  (二)乡镇医院门诊

  在乡镇医院门诊静点治疗,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800元。

  (三)门诊慢性病门诊补偿和特殊大病补偿

  门诊慢性病补偿标准: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65%,封顶线为8000元。参合农民患活动性肺结核病,实行“零”起付线,按9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报销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门诊特殊大病补偿: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65%,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补偿封顶线为500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肾功能衰竭透析门诊治疗报销比例为70%。(门诊慢性病病种和门诊特殊大病补偿病种见附件1)

  (四)住院补偿

  1.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70%。

  3.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定点医疗机构如未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按25%报销。

  4.年度内个人累计报销最高封顶线为180000元。

  (五)分级诊疗补偿

  在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前提下,对县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总费用最高限价管理,具体补偿规定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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