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及标准2021 2021年新疆新农合报销比例范围

2021-11-0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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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疆大病救助标准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报销范围规定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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