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2)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