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指南 。本指南适用的缴费人员为 以个人形式参加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无档案人员、灵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外埠延缴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领失业金缴费人员、一次性工龄补缴人员等。
新参保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后,次月 8日起方可签订协议(提前签订缴费协议可能生成无效协议),故第一次缴费无法通过批量扣款方式缴费,首次缴费需通过银行APP查询缴费或银行柜台、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建议 10日至15日在银行完成本月缴费,再签订缴费协议。
缴费方式
(一)银行APP查询缴费(无需签订缴费协议)
温馨提示:
1.如扣款日(银行批量扣款)因节假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当日不能查缴;
2.缴费人需持相关合作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线上支付功能,具体操作请咨询相关合作银行。
(二)银行柜台查询缴费 (无需签订缴费协议)
温馨提示:
如扣款日(银行批量扣款)因节假日顺延而占用查缴日,当日不能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