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怎么办理?

2022-05-0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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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办理?需要去哪里办理?需要办理的朋友快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流程描述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精神分裂症、癌症、血液透析病人二次报销且用于治疗以上三种疾病:年度符合相关法规的个人支付费用。

  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社卡(如需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代办人银行卡原件)

  (2)门诊发票原件及门诊病历或病理报告等医学诊断证明

  (3)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镇江职工医保异地费用报销需要去哪里办理?怎么办理?流程如何?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描述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结算的费用。

  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社卡(如需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代办人银行卡原件)

  (2)发票原件

  (3)门诊病历(处方明细)、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汇总、诊断证明

  (4)异地探亲、出差急性病治疗费用还需提供异地探亲(或出差)证明(由单位出具)

  (5)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需要使用特药的,还需提供《镇江市医疗保险特药待遇证》和外购处方复印件

  (6)门诊和住院期间外购药品符合镇江市药品目录库的、靶向用药及两种眼科用药(康柏西普、雷珠单抗)符合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除发票原件外应提供外购处方、诊疗证明(门诊)、有确切药品使用记录的住院医嘱单(长期临时),由本市要求外购的,还需本市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盖单位公章。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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