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我国和我省法规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拓展材料
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权益,珠海市医保局、我国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联合公布《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告》。
该通告转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告》(粤医保规〔2022〕2号)(以下简称《通告》),并提出非珠海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法规参加珠海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其参保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相关法规享受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待遇。珠海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原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