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大病保险资金支付比例有60%、75%、80%和90%,全年累计金额和人群的不同,对应不同的报销比例。
广州市城乡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全年累计1.8万元以上(不含1.8万元)、3.6万元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
2.全年累计3.6万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5%;
3.对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3500元以上(不含3500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4.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
注意:
1.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40万元;
2.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3.对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不设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