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澳门居民医保缴费津贴申请条件+方式
申请条件:
居住在珠海市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且已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澳门居民中10岁或以下的小童、中小学学生、年龄在65岁或以上的居民、残疾人士可领取缴费津贴。
申请方式:
可通过三种方法申请缴费津贴:
1.亲自提交申请:到卫生医疗补贴计划辅助中心、市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楼、离岛综合服务中心的柜台递交所需资料;
2.以附收件回执的挂号邮件方式提交申请
3.以电子服务方式提交申请
珠海哪些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医保缴费津贴?
居住在珠海市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且已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澳门居民中10岁或以下的小童、中小学学生、年龄在65岁或以上的居民、残疾人士可领取缴费津贴。
拓展:住院待遇-起付标准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核准费用,首先有一部分由个人支付即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其中学生和未成年人的起付标准按上述标准的50%确定。
参保人一个社保年度内住院4次以上,第5次住院起(含第5次)起付标准按相应标准的50%确定;在同一医院连续住院的,每3个月支付一次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