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因意外伤害住院须知:
参保人非因第三人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具体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后凭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待批:
1、《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告知书(意外伤害预受理)》(就医医院盖章确认);
2、《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查表》(现场填写);
3、身份证或社保卡(核原件留复印件);
4、提供交警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经查、审批通过后,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的患者一致。在获得批复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拓展:惠州门诊异地就医备案须知:
1、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
2、参保人在备案就医地选定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省相关法规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流程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有效期,参保地不再保留为普通门诊就医统筹区(急诊除外,急诊发生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实际报销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