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居民如何缴纳照护保险参保费用?
亭湖区居民照护保险参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1月份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代扣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当年度新增或中断后续保的参保人员在首次划拨医保个人账户时一次性扣缴个人缴费部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缴纳每年度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其中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救助对象所属地区全额补助。打开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点击进入。
【缴费标准】
1、照护保险基金年度筹集标准为1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30元、补助40元,医保基金筹资30元。
2、1至6级残疾人员、我国成立前老工人、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参保对象】
亭湖区范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应同步参加照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