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新规2023年 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新消息

2023-02-13 11:16
举报

  北京医保报销新规2023年 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新消息,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大病医保起付标准调整

  2023年起,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标准调低后,能报销的部分更多,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举个例子,职工患有大病个人支付100000元,其中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为100000-30404=69596(元),5万元(含)以内的报销额:50000×60%=30000(元),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额:19595×70%=13717.2(元),则共同报销额度30000+13717.2=43717.2(元)。

  【2】职工门诊待遇调整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1800元,2万元以下医院报销70%,社区报销90%,2万元以上报销60%。

  退休职工:起付标准1300元,70岁以下的退休职工花费在2万元以下,医院报销85%,社区报销90%,2万元以上报销80%;70岁以上的退休职工花费在2万元以下,医院报销90%,社区报销90%,2万元以上报销80%。

  此外,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也存在一定的调整。有40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发生变更,10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4家定点医疗机构新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

  以上就是社保君带来的内容(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