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付重复了怎么退费?
医保重复缴费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或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退费。具体退费情形和流程如下:
医保重复缴费退费流程1、准备材料:
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退费原因,可能需要提供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死亡证明等。
2、线上申请:
关注当地医保局或税务局的微信公众号,如“重庆税务”。
按照公众号的提示,进入退费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退费申请。
提交成功后,耐心等待审核。
3、线下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以及相关资助证明材料等,前往当地医保局或税务局的窗口,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4、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您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实时查看审核进度。
5、办理退费:
如果审批通过,费款将退回到您指定的账户中。您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实时查看审核进度和退费情况。
可申请退费的情形1、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
若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补助,且参保人员已按法规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若未按法规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社保局、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2、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
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方案,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方案计算的金额退还。
3、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
4、参保人员死亡的:
如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但个人账户合并。
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结算和退费。
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法规合并。
5、退休重复参保的:
个人参保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仍继续缴费,经审核其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对退休后超过医疗保险法规缴费年限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申请退还。对其个人账户按退休且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的划入标准和多缴费月数等进行结算,多计入额应在退费时抵扣。
医保重复缴费不能退费情形1、不予退费的情况:
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结算和退费。
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法规合并。
青岛农民医保卡怎么在手机上激活
医保卡的激活是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的重要步骤。以下是医保卡激活的详细指南:
线下网点激活:
医疗保险卡所属银行网点(如卡面标注为“中国银行”,需前往中国银行柜台)。
办理流程:
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激活金融账户需求。
按银行要求设置账户密码,完成激活。
激活医疗保险账户(就医结算功能)
医院/药店激活:
前往定点医院或药店,首次使用医疗保险卡时,系统自动激活医疗保险账户。
示例:首次挂号时,工作人员会提示完成医疗保险账户激活。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激活:
携带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前往当地医保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激活。
线上激活(部分地区支持):
适用场景:当地医保局或人社APP提供线上服务。
操作步骤:
下载并注册当地医保APP(如“医保服务平台”)。
进入“医保卡激活”模块,按提示完成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注意事项:
需确保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
部分地区需先完成实名认证。
电话激活(部分地区支持)
适用场景:无法到现场或线上激活的情况。
操作步骤:
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
按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医保卡号等信息,完成激活。
注意事项:
需确保信息准确,避免重复操作。
激活后的注意事项:
就医结算:激活后可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电子凭证:激活医疗保险电子凭证后,可通过手机APP扫码就医,无需携带实体卡。
提示:各地方案可能存在差异,提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险部门或银行客服(如拨打12333或银行客服热线)确认具体要求。
激活前的准备:
检查医保卡状态
确认医保卡是否已制卡成功,可通过当地医保局网站或APP查询。
如未制卡,需先申请制卡。
准备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保卡原件。
如为代办(部分地区允许):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了解激活时限
部分地区法规医保卡需在领取后一定期限内激活,否则可能影响使用。
特殊情况处理:
新生儿/未成年人激活
操作方式:
监护人携带出生证明、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
前往社保服务大厅或银行网点代为办理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医保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线上办理
异地就医激活
操作方式:
异地就医前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社保卡激活
若未激活,可联系参保地社保机构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协助激活
部分地区支持就医地医院直接激活异地医疗保险功能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医保账户余额夸省
医保缴费
医保返款
医保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变更
医疗保险终身
医保余额
医保缴费
医保个人账户
新农合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