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 2021年底全面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2021-05-0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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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全面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采购、资金监管、医疗服务提供、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基本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体系。

  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将待遇与缴费挂钩。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意见提出,探索实行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垂直管理,推进省级统筹。推动五大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障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制度统一、政策协调、机制完善、服务均衡的目标。研究制定促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四市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积极推进成渝两市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除了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社会监督,还将建立省、市统一的智能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基金监管由人工审核向大数据监控的全过程、全环节、智能化转变。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推动定点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疗费用、费用构成等信息。健全医疗保障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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