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服务的通告(2)

2021-11-1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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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跨省个人账户结算业务。

  4.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青岛市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业务。

  5.11月份的医保个人账户金(医保卡金)延迟至12月份分批次进行划拨。

  系统停机期间,本市医保卡(社保卡)可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刷卡购药。

  (五)低收入家庭成员身份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身份认定

  1.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青岛市医疗救助与精准扶贫管理系统”。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镇(街道)手工受理低收入家庭成员身份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身份认定的申报业务,待系统上线后再进行补办。

  (六)其他联网业务

  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及变更、门诊统筹签约及变更、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及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及发放等联网业务办理。

  (七)网办、掌办业务

  11月24日00:00时起,暂停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办、掌办业务。

  二、恢复服务时间

  以上暂停的业务将于2021年11月30日20:00时系统切换上线后恢复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上线后,启用国家统一标准的住院结算单。

  (二)系统切换期间,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根据停机公告做好购药就医安排。

  (三)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及时做好就医购药群众解释工作。

  (四)各业务经办大厅要主动做好办事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对部分可手工办理的业务要及时进行手工办理,待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进行补登补录。

  (五)2021年11月20日20:00时-11月30日20:00时,暂停相关信息共享。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给予谅解!

  特此通告。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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