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2)

2021-11-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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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统筹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确保现有筹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如需提高大病筹资标准的,其增长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增长比例。

  四、明确资助参保对象

  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

  1.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

  ① 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②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③ 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局全额负担。

  五、常用缴费方式

  1. 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税费服务”缴费。

  2. 使用个人微信“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缴费。

  3. 到各地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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