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所提供的复印件需为A4纸复印件,身份证需进行正反两面复印。
办理流程
1.申请 1)取号。综合业务。 2)申请。 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 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
3.审核 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打印《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4.办理结果 申办人当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于15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14:30-17:30)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所属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只收件,不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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