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低保户由于没有经济实力,故而一直以来低保户家庭都是政府的重点扶持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低保户家庭的成员,若是住院,可以得到高达60%的报销比例,但是若是在住院治疗结束之后,民事主体个人没有提出报销请求,那么医院是不会报销费用的。
社保缴费明细
上海社保缴费
工龄
医保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金认证
厦门高温发放
广西高温补贴
新疆高温补贴
宁夏高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