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发放
高龄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按月发放。县(市、区)民政部门可与低保金同步发放,分别标注,也可单独为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办理高龄津贴银行卡,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按省级确定的发放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助20%、30%、40%,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中高青县、利津县、荣成市补助30%,其他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补助40%。在此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沂蒙革命老区、西部经济隆起带再增加补助5个百分点,增加补助部分不重复享受。
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高龄老年人的审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确保高龄津贴及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各地民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申报和发放程序,接受群众、媒体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社保缴费明细
上海社保缴费
工龄
医保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金认证
厦门高温发放
广西高温补贴
新疆高温补贴
宁夏高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