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贷款新规2024年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首套房比例)

2024-06-1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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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公积金贷款新规2024年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首套房比例),具体哪些人将受益的?随新社通APP小编整理的内容告诉你。

  今年贵阳公积金贷款有最新调整了,近期贵阳市公布了相关通告调整公积金贷款法规,涉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

  贵阳2024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调整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的法定:

  首套房: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3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2.85%。

  二套房: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7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325%。

  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1年的,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法定。

  贵阳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住房登记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具体认定标准及执行法规如下:

  1、首套住房

  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

  2、第二套住房

  缴存人家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

  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住房不超过一套,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不计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被相关部门征收或回购,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经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已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因其他原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借款人离异后,贷款所购住房归属原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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