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页);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相关部门盖章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婚姻状态须与户口簿状态一致);
3.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态为离婚的需提供载明房屋产权和债务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业贷款抵押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编号页、房屋信息页、丘地号页);
5.共同借款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公证(公证书需3份),主借款人不能委托;
6.借款人及配偶30日内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或本人版);
7.借款人及配偶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至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亮码可办);
8.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原商业贷款基本信息表(体现原商贷总额、余额,可通过银行APP截图打印)及近12个月还款流水;
10.原商贷还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正面与主借款人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页纸上)。
注:复印件需用A4纸黑白复印(同比例等大,不得扩印、缩印),照片打印、彩印、传真等无效;房屋建筑年代无法查询的,借款人需到房产档案馆调档;退休年龄晚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出具职称证、任职文书等证明材料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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