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新规2024 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如何确定?每月缴纳吗?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市区域内工作、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本方法施行后新申请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应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办理缴存业务,在本方法施行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单位账户仍按原缴存方式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男性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的;
3、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之前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个月(含)以上,目前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正常的。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时,应签订《泉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协议书》,填写《泉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之前在我市正常缴存满1个月(含)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存明细原件。
3、本人在该受托银行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20%,缴存基数按照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例如,张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5009元,那么他的公积金月缴额为5009元×20%=1002元(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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