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标准,个人缴存比例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核定
自2024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职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基数上限提高
根据泰安市有关部门提供的2023年泰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4元,
缴存基数上限为泰安市202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2024年度泰安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452元。
缴存基数下限提高
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山东省有关部门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最低工资标准。
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下限2010元
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下限182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职工和单位≤12%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计算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泰安缴存基数
基数调整
湖北潜江利率
缴存比例
月供还款
缴存比例
甘肃张掖利率
黄石缴存调整
基数上下限
广东深圳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