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怎么办理?办理流程有哪些?要注意哪些?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郑州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怎么办理?

一、办理流程
拟认购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以下简称“市内五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同时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包括买受人、配偶及共有人,以下简称“购房职工”),可以按照下列流程委托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约定预提金额
购房职工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开发企业约定住房公积金预提金额;开发企业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见附件)和《交款通知书》。
(二)办理预提手续
购房职工持个人有效证件、《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和《交款通知书》,到郑州市区各相关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手续;公积金中心出具载明金额的《住房公积金预提确认单》(以下简称“预提确认单”)。
(三)报送付款信息
开发企业持《预提确认单》向监管银行报送首付款支付信息;监管银行通过人工或联网方式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金额作为购房首付款,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报送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
(四)签订购房合同
开发企业依据《预提确认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大数据平台推送购房合同备案信息。
(五)划转预提资金
公积金中心收到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后(暂由开发企业或买受人持《预提确认单》和合同备案信息到郑州市区各相关服务办事大厅公积金分厅办理),将《预提确认单》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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