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玉溪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多少?玉溪公积金怎么提取(3)

2022-06-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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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按月对冲。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还款本息合计金额,直至贷款结清。

  (三)按月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月应还款本息合计金额,直至贷款结清。

  受委托银行不具备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按月委托提取还贷条件的,借款人可先申请办理按年提取业务,待受委托银行具备开展条件后再办理按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未结清前,只能选择按年提取、按月对冲或按月提取三种方式的其中之一为提取方式。

  (五)提前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借款合同履行六个月及以上的,当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大于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金额小于或等于贷款所购建房的房价或住房费用支出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贷款应还款本息合计金额;贷款金额大于贷款所购建房的房价或住房费用支出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该住房房价或住房费用支出。

  第十五条 职工租赁住房提取的,可以按下列法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自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一年内,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申请提取;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自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后,每年可提出一次提取申请(年度间隔期不低于12个月),租住住房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租赁住房月数的租金提取。市公积金中心应租购并举的住房制,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按照本方法第五条第四至九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法规的,应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七条 按照本方法法规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不含按月委托对冲还贷和按月委托提取还贷)的,提取金额取整到百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低于一百元的余额。

  第四章 提取受理、审核及支付

  第十八条 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齐全且符合相关法规,方可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相关法规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九条 提取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法规的,审核无误后管理部工作人员应进行即时办结。需要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应通告提取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应书面通告(因向房屋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核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当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提出异议时,可提出提取复核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复核终审建议。

  第二十条 提取审核通过的,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平台,将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签订按月委托对冲还贷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三、网上提取

  第二十一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积极开展网上提取业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简便、高效服务。网上提取业务核定标准应与柜面业务核定标准一致。

  第二十二条 对市公积金中心在网上开展的提取业务,提取申请人可按照法规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通过客户端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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