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贴息业务记录。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7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3、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贷款申请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的,确定其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