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请按照上述顺序逐套整理好资料,贷款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及《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时以上所有要件需要核实原件。
2.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买受人如有产权共有人,需携带本人所提供资料的所有原件与贷款申请人一同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年7月13日起,单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将不受缴存时间和个人账户余额限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除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外,所购住房建筑年限在5年以下的,贷款限额为房屋总价款(合同成交价格〈计税申报价格〉与计税核定价格两者取最低值,下同)的80%;6至10年的,贷款限额为房屋总价款的70%;11年以上的贷款限额为房屋总价款的60%以内。
商业银行贷款额度需要受理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核定。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一致,均不低于1年(含一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具体贷款年限为30年减去所购住房的实际建成年份(即房龄,房龄计算方法为申请贷款时的自然年数减去所购房屋建成年份数),但不得超过20年。
房屋年限:房屋年限为20年以内房产,具体以房屋建成年份及房产证证载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按各自相关法规的利率计收利息,遇我国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各自相关法规调整利率。
目前,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我国法定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 月 1 日开始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档次执行。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 倍
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并根据银行利率上下浮动,具体根据申请时执行法规为准。
担保抵押手续
1.办理担保: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须由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共同认可的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抵押给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需到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填写《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签订《组合贷款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并缴纳商业贷款部分的担保费用。
2.办理抵押:借款人自组合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须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须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和买卖双方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房产的现值,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按照购买该住房的总价款或者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认的住房评估价值来认定。抵押权证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保管。
3.贷款发放:组合贷款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的审批,并在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受理、审核并办理担保抵押手续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担保声明》为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依据担保公司出具《同意担保声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章),及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出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放款告知书》,按照银行相关程序安排发放商业贷款。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时间与还款途径分别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各自的相关相关法规执行,并及时告知借款人前往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领取《借款合同》等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