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需到发证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结婚证丢失或信息与身份证、户口上不一致的,由婚姻登记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
3、如借款人为单身者(未婚、离异、丧偶),离异、丧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2)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
4、借款人(含配偶)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的,需先合并账户然后申请贷款。对同一借款人(含配偶)不发放第3次及以上或第3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
5、如果因出差、出国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签字,需要提供本人在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由受托人持公证书代办公积金贷款手续。
6、借款人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还款方式,以免因工作繁忙错过正常的还款期而造成逾期,给个人信用造成不良记录。累计逾期6次以上或进入法律清欠的职工将取消再次贷款资格。
7、借款人如在还款期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之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或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公积金。
8、所购房支取金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
9、征信报告由前台审件时打印(公积金中心柜台打印)。
10、打印征信报告做授权委托公证书的,代理人需凭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