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商转公贷款办理详情流程 办理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附泸州商转公贷款办事指南,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商转公对象及条件
(一)商转公对象
已连续足额缴存(含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有普通住房商贷余额,且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取得房产证)的缴存职工。
1.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婚,夫妻双方应共同申请办理;
2.原商贷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双方应共同申请办理;
3.原商贷有夫妻双方以外的借款人,该笔商贷不支持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商转公条件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及配偶除应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有关法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商贷已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含)以上且未结清;
2.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且产权人无夫妻以外的第三人;
3.商贷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除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不予商转公情形
1.商贷所购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2.商贷当前逾期,或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记录的;
3.商转公法规实施后,原商贷所购住房以支付首付款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特别说明:法规实施前已提取过首付的,不影响商转公贷款申请;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商转公贷款申请;申请商转公贷款后原商贷不再支持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