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模式及流程
商转公贷款分为“直接转贷”和“先还后贷”两种办理模式。
(一)直接转贷
“直接转贷”模式指直接转贷办理银行(见下表)采取顺位抵押方式配合申请人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人可直接将原商贷转为同一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贷款申请(向业务受理地点提交申请)→中心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第二顺位抵押→银行向中心传递抵押资料→发放贷款
(二)先还后贷
“先还后贷”模式指申请人先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申请,在通过商转公贷款审批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贷款申请(向业务受理地点提交申请)→中心审批→结清商贷、注销商贷抵押→向中心提交商贷结清材料和注销商贷抵押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银行向中心传递抵押资料→发放贷款
“先还后贷”模式受理地点
房屋所在区域 原商贷银行 先还后贷办理银行 商转公贷款受理地点
江阳区龙马潭区 不限 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 公积金中心直属业务部
纳溪区 不限 建行工行中行 公积金中心纳溪区管理部
泸县 不限 建行工行农行 公积金中心泸县管理部
合江县 不限 建行工行农行中行 公积金中心合江县管理部
叙永县 不限 建行工行农行 公积金中心叙永县管理部
古蔺县 不限 建行工行农行 公积金中心古蔺县管理部
五、注意事项
(一)2024年7月1日起,泸州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二)原商贷办理了我市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的,应先解除委托按月提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