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转公申请资料
序号 商转公申请资料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1 身份证 各1 / 本人及配偶
2 户口簿 各1 2 本人及配偶
3 婚姻状况材料 1 2 1.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生效文书等(遗失的或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请申请补发/补证)2.未婚的仅需现场声明
4 个人信用报告 各1 / 1.本人及配偶 2.在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获取银行版
5 银行还款卡 1 2 主借款人在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开立的一类卡
6 不动产权属证书 各1 2 1.指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等 2.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银行或不动产中心印章
7 原商贷借款合同 1 2 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原商贷银行印章
8 原商贷近12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 1 1 还款明细上有贷款余额的,无需另行提供贷款余额佐证材料
注:1.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多孩家庭佐证材料、收入佐证材料等。
2.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内容复印完整。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结婚证:登记部门页与持证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不动产权属证书:①不动产权证书页面页和登记机构盖章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②地址信息页和附记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附图页和结尾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原商贷借款合同:仅需复印页面、特别条款、签章页。
三、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除应符合我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有关法定外,同时还应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贷能力、房屋当前市场价和评估价值等因素综合核定。